7月30日,经国务院批准同意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3年版)》。这是自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发布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整,标准完善规范了孕产妇健康服务、生育保险等48个服务事项的内容。